購買安置房房產證流程

購買安置房房產證流程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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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的房產證以及辦理程序

安置房的房產證有兩種:一種是由政府來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位的商品房,房產則是屬個人所有的,不過在五年之內不可上市,五年後纔可辦理房產證;還有一種就是房產開發公司所配購的中低價房,這種是可以自由上市的,只要按照程序辦理房產證即可。

一般情況下如果你購買了定向安置房的,開發商都會要求統一辦理,這樣方便他們辦理效率,也可以省掉我們自己辦理的時間。首先辦理時購房者需要到所在地的縣區或者市的房產交易大廳去辦理房產評估,繳納需要到房產所在地的地稅分局或是地稅所,過戶要到房產交易大廳辦理,在簽完字後還需要到當地的財政局交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