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拆遷安置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一、村民拆遷安置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村民拆遷安置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村民拆遷安置房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拆遷安置房土地性質包括集體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國有出讓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國有劃撥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

如果是集體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只能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交易;

如果是國有出讓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取得房產證後,可上市交易;

如果是國有劃撥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在政府允許之前,該類房產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有的地方規定,此類拆遷安置房滿5年後,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後,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變成商品房性質後,可以上市交易。

二、安置房買賣的風險有哪些?

第一、政策因素。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爲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權雖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透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爲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價格因素。

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於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特別是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遷戶認爲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三、安置房買賣協議滿足什麼條件纔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農村的土地性質本身就是集體土地,即使政府部門因爲動遷的原因給村民安置了安置房,拆遷安置房也不可能變成國有土地性質,集體土地性質的自建房或者是拆遷安置房,都不能隨便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