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州廉租房可以買賣嗎?

依據《鄭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在鄭州廉租房可以買賣嗎?

第三十七條已經實物配租的保障家庭自願申請購買所租住的廉租住房的,可以透過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方式購買房屋產權。

(一)、本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爲主,實物配租和公房租金覈減爲輔。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只能享有一種保障方式。

(1)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是指市、區人民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按照規定的標準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1.無房家庭住房補貼標準:(人均住房保障面積-人均現有住房建築面積)×補貼標準×家庭人口×補貼係數。

2.有私房家庭住房補貼標準:(人均保障面積×家庭人口-私房建築面積)×補貼標準×補貼係數。

(2)實物配租是指市、區人民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

實物配租月租金收取標準:公有住房租金標準×25%×廉租住房建築面積÷補貼係數。

(3)公房租金覈減是指市、區人民政府參照租賃住房補貼標準,向承租公有住房且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在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範圍內的租金進行補貼。

公房租金覈減月補貼標準:(承租公房月租/平方米-公有住房租金標準×25%)×承租公房建築面積×補貼係數。

(二)、租賃住房補貼額度按照住房保障面積、補貼標準、家庭人口和補貼係數等因素綜合確定。廉租住房租賃補貼保障面積標準爲人均建築面積20平方米,其中市級以上勞動模範等先進人物家庭最高保障面積標準原則上不超過25平方米。

(三)、租賃住房補貼保障面積及補貼標準,由市房地產管理局會同市財政、民政和物價等部門根據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居民平均住房狀況、市場平均租金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佈一次。

符合下列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一)具有市區常住戶口,且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申請實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6年以上。家庭成員如有戶口遷入的,遷入必須2年以上;

(二)持有民政部門發放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的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其他應當列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按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注: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以家庭爲單位,家庭成員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和撫養關係,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爲申請人。

我國的廉租房制度是一個全國性的制度,此時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應當注意相關的本地的廉租房的政策,避免出現自己的申請和當地的政策不一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