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和流程

一、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

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和流程

(一)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7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區(縣)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5年。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財產低於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財產低於132000元(含132000元)。   

(四)申請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爲和贈與行爲,但申請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爲除外。     

同時符合上述標準,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年滿30週歲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三年的人士),可單獨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二、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流程

(一)受理

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應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憑證。

(二)初審

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複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三)複審

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複審意見。合格的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四)公示

複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共租賃住房資訊網上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情況,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2017年石家莊公租房申請時間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覈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因爲很多的朋友沒有房子的,所以現在只要滿足在本市的戶口起碼五年以上的,或者申請家庭人均面積十五平方米以下,人均的工資低於標準和五年內未有贈與房子的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的就可以申請然後有關部門會受理初審複審,最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