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城鎮土地使用稅怎麼申請減免?

我們知道,使用土地是要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稅的,在一些資金週轉不靈活或者其他資金上的問題的時候,我們是可以向當地的有關部門申請一定的減免的。那麼,土地使用稅怎麼申請減免?下面小編就向大家介紹下撫州市城鎮土地使用稅怎麼申請減免,希望大家可以有所收穫。

撫州市城鎮土地使用稅怎麼申請減免?

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審批辦事指南

一、辦理事項

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審批。

二、審批依據

1、《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附件3《國務院決定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第14項。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放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審批項目管理層級後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940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須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情況材料,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覈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審批。

3、《江西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減免審批權限委託和下放的通知》(贛地稅函[2013]47號)中“將南昌市範圍內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權限委託南昌市地方稅務局審批”。

三、審批類型

非行政許可,非一審一核。

四、申報材料

1.納稅人申請減免稅書面報告原件(一式二份);

2.納稅人減免稅申請表原件(一式二份);

3.企業申報審批所屬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原件(一式二份);

4.地稅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相關證明等材料複印件(一式一份);

五、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主管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廳提供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所要求的申報材料。

2、受理:經審覈明顯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受理崗當場告知納稅人不予受理;經審覈資料不全或錯誤的,受理崗當場一次性告知其補齊或改正後重新報送;經審覈資料齊全無誤、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稅務文書領取通知書》,並向主管地稅分局(所)傳遞。(2個工作日)

3、審覈:對所報材料從形式上進行審覈。工作流程:主管地稅分局(所)審覈--縣區局稅政管理部門審---縣區局局長辦公會審--上報市局稅政管理部門(13個工作日)

4、審批:市局稅政管理部門複覈(15工作日);市局局長辦公會審批(5個工作日)

5、文書送達:市局局長辦公會審批後,主管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廳向申請人送達減免稅批覆。(5個工作日)

六、辦理時限

縣區局:15個工作日;市局:25個工作日。

七、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

八、服務電話及投訴電話

服務電話:12366

投訴電話:0791-86597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