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的徵收目的是什麼?

土地使用稅的徵收目的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稅的徵收目的是什麼?

土地使用稅的徵收目的是:能夠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節約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能夠調節不同地區因土地資源的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爲企業和個人之間競爭創造公平的環境。目前土地使用稅只在鎮及鎮以上城市開徵,因此其全稱爲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徵土地使用稅的目的是爲了保護土地資源,使企業能夠節約用地。

二、哪些部門可以享受免徵收土地使用稅的政策?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對外出租、經營用則還是要交土地使用稅。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經營用地則不免。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7.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自用的土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8.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9.免稅單位無償使用納稅單位的土地(如公安、海關等單位使用鐵路、民航等單位的土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單位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納稅單位應照章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單位與免稅單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權的土地上的多層建築,對納稅單位可按其佔用的建築面積佔建築總面積的比例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10.對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含國家外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自用的土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的一種稅。有利於適當調節不同地區、不同地段之間的土地級整收入,促進企業加強經濟覈算,理順國家與土地使用者之間的分配關係。各省市地區必須要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