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品土地使用稅需要交納嗎?

我們國家對於稅務的徵收一直是非常的嚴格的,稅務是我們國家基本上可以說是最大的收入來源。我們國家現在徵收的稅務種類也是非常的多的,對於土地使用也是有着稅務徵收的。那麼我們大家肯定也是有所疑問,軍品土地使用稅需要繳納嗎?

軍品土地使用稅需要交納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位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對軍隊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稅。現將對軍隊系統其他用地徵免土地使用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軍辦企業(包括軍辦集體企業)的用地、軍隊與地方聯營或合資的企業用地,均應依照規定徵收土地使用稅。

二、軍隊無租出借的房產佔地,由使用人代繳土地使用稅。

三、軍需工廠用地,凡專門生產軍品的,免徵土地使用稅;生產經營民品的,依照規定徵收土地使用稅;既生產軍品又生產經營民品的,可按各佔的比例劃分徵免土地使用稅。

四、從事武器修理的軍需工廠,其所需的靶場、試驗場、危險品銷燬場用地及周圍的安全區用地,免予徵收土地使用稅。

五、軍人服務社用地,專爲軍人和軍人家屬服務的免徵土地使用稅,對外營業的應按規定徵收土地使用稅。

六、軍隊實行企業經營的招待所(包括飯店、賓館),專爲軍內服務的免徵土地使用稅;兼有對外營業的,按各佔的比例劃分徵免土地使用稅。

七、對軍隊整編期間交由軍隊房地產經營管理機構管理的營房用地,在1990年底前,暫免徵收土地使用稅。軍隊其他部門出租、營業等房產佔地,應照規定徵收土地使用稅。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軍隊系統用地徵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通知》(〔89〕國稅地字第083號)的規定,軍需工廠用地,凡專門生產軍品的,免徵土地使用稅;生產經營民品的,依照規定徵收土地使用稅;既生產軍品又生產經營民品的,可按各佔的比例劃徵免土地使用稅。因此,土地既生產軍品又生產民品的,可按各佔的比例劃徵免城鎮土地使用稅。

根據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土地使用稅有關稅收政策問題補充規定》的通知(吉稅地字[1990]418號)第八條規定:軍需工廠用地,既生產軍品又生產經營民品的,按軍品、民品的產值或經營收入的比例劃分徵免土地使用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中國航空、航天、船舶工業總公司所屬軍工企業免徵土地使用稅的若干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27號)檔案規定:對軍品的科研生產專用的廠房、車間、倉庫等建築物用地和周圍專屬用地,及其相應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供煤、供油、專用公路、專用鐵路等附屬設施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對滿足軍工產品性能實驗所需的靶場、試驗場、調試場、危險品銷燬場等用地,及因安全要求所需的安全距離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對科研生產中軍品、民品共用無法分清的廠房、車間、倉庫等建築物用地和周圍專屬用地,及其相應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供煤、供油、專用公路、專用鐵路等附屬設施用地,按比例減徵土地使用稅。

具體辦法,在應納土地使用稅額內按軍品銷售額佔銷售總額的比例,相應減徵土地使用稅,計算公式爲:減徵稅額=應納稅額×軍品銷售額/銷售總額。

提示:對於軍工企業生產軍品生產用地及對軍品科研生產專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生產民品應按規定計徵土地使用稅。既生產軍品又生產經營民品的無法劃分的,按軍品、民品的產值或經營收入的比例劃分徵免土地使用稅。

可以看出對於軍品土地使用稅也是需要繳納的,我們國家規定了不管什麼樣的企業都是需要繳納相應的土地使用稅的。生產軍用產品的我們大多數人看來都是感覺應該是不用繳納相應的稅務的,其實我們錯了。我們國家規定的所有企業都是應該進行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