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交換契稅是需要繳納的嗎?

一、土地使用權交換契稅是需要繳納的嗎?

土地使用權交換契稅是需要繳納的嗎?

土地使用權交換契稅是需要繳納的。契稅是在房地產所有權發生轉移時,由承受人繳納的一種稅。契稅實行比例稅率,稅率爲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3%~5%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進行及時的備案。

二、土地使用權交換的流程是什麼?

1、當事人所在地區領《土地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

3、原土地房屋權屬證書

4、雙方土地交換協議及具結保證書

5、土地勘測定界報告

6、用地紅線圖

7、規劃部門同意調整土地規劃的批准檔案

8、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交換的還應提交:集體士地所在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調換土地的證明;國有土地用地單位主管部門同意調換土地的證明;村、鄉鎮(街道)同意調換土地的證明;劃撥土地應提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用地批准檔案及土地收益金繳納收據(公益事業用地除外),出讓土地應提交出讓合同及出讓金、契稅繳納收據

9、劃撥取得的國有土地與出讓取得的國有土地交換的還應提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用地批准檔案;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出讓金、契稅繳納收據,劃撥土地的土地收益金繳納收據(公益事業用地除外)

10、雙方主管部門同意調整用地的證明

11、集體土地之間、劃撥取得的國有土地之間的交換,分別收取以上相關材料

三、我國的土地使用權制度是什麼?

按照我國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實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制度。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渡給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爲。可以使用拍賣、招標、雙方協議的方式。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爲。可以使用出售、交換、贈與的方式。

(三)土地使用權出租:指土地使用者作爲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爲。

(四)土地使用權抵押

(五)土地使用權終止

隨着社會的發展,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都知道我們擁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權,那麼對此我們國家土地所有權是歸國家,還有些是集體所有的。那麼對於不同的土地使用權擁有者來說,如果因爲某些需要需要相互置換土地,那麼就需要安裝國家規定辦理相應手續並且按照規定繳納相應金額的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