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閒置土地土地使用稅需要繳納嗎?

時間:2023-12-05 15:07:57瀏覽:2068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企業閒置土地土地使用稅只要沒有開發利用,沒有任何的收益就不需要進行繳納,但前提是需要向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備註,同時也確定出示了免稅的證件,如果沒有就需要依法的支付。
企業閒置土地土地使用稅需要繳納嗎?

其實關於這個問題是很正常的,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會有一些土地但是卻沒有使用。所以在報稅的時候按照我們個人的看法這片土地我並沒有使用,所以我是可以不用報稅的。但是其實並不是這樣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要是沒有向有關部門申報備註,都是需要報稅的。

有部分企業繳納的土地使用稅與國土部門認定書上的面積不相符,經查證,一些“沒有利用的荒地”在申報時被忽略了。財務人員認爲,企業佔地面積中含沒有利用的荒地,荒地沒有任何收益,所以就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

根據新修改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稅應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稅部分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後加強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對企業範圍內的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凡企業申報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應事先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或認定書等相關證明材料,以備稅務機關查驗。

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國稅地字[1998]015號)檔案規定:"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爲準;尚未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

對企業尚未利用的閒置土地,應出具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或認定書,經企業自行申報可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否則都應繳納土地使用稅。

綜合上面所說的,企業閒置的土地只要沒有向上面的部門申請,並沒有批准的文書,對於閒置的土地也是需要支付土地使用稅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一定要確定有免稅的檔案,纔可以不用進行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