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的免稅範圍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稅的免稅範圍有哪些?

土地使用稅的免稅範圍有哪些

下列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徵土地使用稅5年~10年;

(7)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二、土地使用 稅稅額計算

1、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2、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三、稅收作用

1、目前土地使用稅只在鎮及鎮以上城市開徵,因此其全稱爲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徵土地使用稅的目的是爲了保護土地資源,使企業能夠節約用地。

2、徵收土地使用稅的作用具體包括如下:

(1)能夠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節約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能夠調節不同地區因土地資源的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

(3)爲企業和個人之間競爭創造公平的環境。

基本上免徵土地使用稅的這些範圍都是情況非常特殊的,除了國家和非營利性質的事業單位不需要交稅之外,現在開發一些高科技新能源的項目也是可以申請不交土地使用稅的,至於公民以營利爲目的,向國家申請土地使用權的,肯定都要交土地使用稅,只不過根據土地所處的位置可以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