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關於土地使用稅標準是什麼?

大家都知道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基本上都是需要繳納的,所以說對於這一方面我們需要注意的地方是有很多的。各地區都對土地使用稅有着不同的標準,因爲各地區的發展都是不同的。那麼淄博的土地使用稅標準是什麼?

淄博關於土地使用稅標準是什麼?

淄博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是根據稅額標準來徵收的:

市區一級土地14元/平方米、市區二級土地12元/平方米,縣城土地8元/平方米,建制鎮和工礦區土地5元/平方米,臨港經濟開發區和蒙山管委會分別執行12元/平方米和5元/平方米。《意見》要求,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城鎮土地使用稅徵管工作,加強財政、地稅、國土部門之間的配合,儘快託清本行政區域內應稅單位及土地面積,嚴格依法徵收,確保應收盡收。稅額標準爲:市區一級土地14元/平方米、市區二級土地12元/平方米,縣城土地8元/平方米,建制鎮和工礦區土地5元/平方米,臨港經濟開發區和蒙山管委會分別執行12元/平方米和5元/平方米。《意見》要求,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城鎮土地使用稅徵管工作,加強財政、地稅、國土部門之間的配合,儘快託清本行政區域內應稅單位及土地面積,嚴格依法徵收,確保應收盡收。

徵收標準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爲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爲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爲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爲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稅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稅額計算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例」武泰鋼材進出口公司擁有自用房產原值600000元,允許減除20%計稅,房產稅年稅率爲1.2%;小汽車2輛,每年每輛稅額300元;載重汽車3輛,計淨噸位15噸,每噸年稅額60元;佔用土地面積爲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稅額爲6元;稅務部門規定對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季末後10日內交納,1月31日計算本月份應交納各項稅金。

月應納房產稅額=5760/12=480(元)(即:(600000×0.8×0.012)/12)

月應納車船使用稅額=3300/12=275(元)(即:(300×2 60×15×3)/12)

月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1500×6/12=9000/12=750(元)

根據計算的結果,提取應納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1505

貸: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 480

應交稅金——應交車船使用稅 275

應交稅金——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750

對於淄博關於土地使用稅的標準是什麼的問題我們可以看出也是分有很多的區域的,對於不同的區域做出的土地使用稅也是不一樣的,所以說對於這一方面我們需要看自己的房產是在什麼地方然後需要根據什麼條例來進行繳稅,避免多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