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住宅收不收土地使用稅

一、在我國住宅收不收土地使用稅

在我國住宅收不收土地使用稅

住宅是需要收取土地使用稅的。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

爲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稅額的2倍-5倍範圍內加成徵稅。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衛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稅。爲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稅

二、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是對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積定額徵收的稅。以土地面積爲課稅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爲特點的行爲稅類型。土地使用稅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稅。土地使用稅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多少不同。爲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稅額的2—5倍範圍內加成徵稅。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衛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稅。爲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稅。

三、稅收的作用

目前土地使用稅只在鎮及鎮以上城市開徵,因此其全稱爲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徵土地使用稅的目的是爲了保護土地資源,使企業能夠節約用地

徵收土地使用稅的作用具體包括如下:

(1)能夠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節約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能夠調節不同地區因土地資源的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

(3)爲企業和個人之間競爭創造公平的環境。

由於各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同以及土地的類型不一,所以國家對公民使用土地的納稅標準也是不一樣的。要知道土地使用稅是我們繼續合法使用土地所必須向國家機關繳納的稅費,每一位公民都應該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