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哪些免稅?

土地使用稅又稱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縣鎮等規定的範圍內使用土地的無論是個人還是單位都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繳納時按照規定的納稅金額和時間繳納,同時我國也規定土地使用稅哪些免稅?對於符合政策的就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免徵土地使用稅,因此首先作爲交稅的企業和個人首先要知道土地使用稅可以免稅的企業和個人。

城鎮土地使用稅哪些免稅?

一、土地使用稅規定可以免稅的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均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這些單位的生產、經營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屬於免稅範圍。

2、市政街道、廣場、綠化用地等公共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3、爲發展農、林、牧、漁業生產和鼓勵整治土地,改造廢地,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納城鎮土地使用稅5至10年,具體免稅期限由各地自定。

4、爲體現國家產業傾斜政策,支援重點產業的發展,國家對核能、電力、煤炭等能源開發用地,民航、港口、鐵路等交通設施用地和水利設施用地特點,劃分了徵免稅界限,給予了政策性減免照顧。

除上述免稅規定外,納稅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因難,需要定期減免稅的,由省級財政稅務機關審批,或審覈後上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准。

二、經濟困難需要減免土地使用稅的

1、納稅人繳納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年減免稅額不足10萬元的,經當地財政局、地方稅務局審覈,報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稅務局審批;

2、10萬元以上的,經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稅務局審覈,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批。農業企業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應當照徵土地使用稅

包括有國家的公共用地、國家重點支援的產業以及國家鼓勵發展的產業等等,符合這些規定的就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減免土地使用稅,同時繳納土地使用稅確實有困難的,可以根據減免金額的多少向有關部門申請,審覈透過以後,就可以定期的減免土地使用稅,初次之外,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的一定要按時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