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誤工費要哪些證明

交通事故賠償誤工費要哪些證明

一、交通事故賠償誤工費要哪些證明

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需要出示下列證明:

(一)收入狀況證明:

1、具體的收入水平數據;

2、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時間(前三年)收入狀況證明;

3、沒有固定收入的還可以提供所從事行業的證明材料

(二)誤工時間的證明:

1、 正常情況下,根據醫療機構的醫囑。即醫療機構應當簽發醫囑,提出休息時間、需要營養和護理的時間建議;

2、工作單位可出具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

3、可申請司法鑑定機構對誤工期長短進行鑑定,憑鑑定文書確定誤工時間。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

二、交通事故誤工時間怎麼算?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因為造殘疾了,喪失勞動能力了,這個時候要賠償殘疾賠償金,在確定殘疾賠償金和交通事故誤工費損失之間從那個界限開始算,那就是從定殘這一天算起,定殘前賠償交通事故誤工費,定殘後賠償殘疾賠償金。交通事故誤工費的時間計算問題。對交通事故誤工費的計算時間應區分不同情況,主要分三類:一是未構成傷殘或死亡的;二是構成傷殘的;三是死亡的。

1、未構成傷殘或死亡的時間,應為受害人自接受醫療機構治療(出具醫療機構的證明)到康復所需時間而定(康復時間應以法醫指定的康復時間為準)。

2、構成傷殘的,應為計算至定殘的前一日,但因當事人治療終結後,合理康復期滿,仍怠於定殘的,其定殘時間應按實際誤工時間計算,也即到康復之日為止。

3、構成死亡的,應為接受治療至死亡之日的期間。

誤工費作為交通事故賠償項目中比較常見的一項,在實際計算賠償金額的時候,往往並不是那麼容易的。首先要確定傷者是否有固定收入,若沒有固定收入的話,那應當提供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這樣結合到誤工的實際時間,才能計算出對應應該獲得多少的誤工費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