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盜搶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賠償責任是什麼樣的?
盜搶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主體的確定:
首先,機動車被盜竊、搶劫或者搶奪以後,機動車的所有人失去監管、支配機動車的能力,因而機動車產生的危險也應由盜竊者、搶劫者或者搶奪者承擔。而機動車的所有人不承擔責任。
其次,保險公司應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享有向肇事者追償的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條
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
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
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二、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的劃分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按下列標準劃分:
一、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
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的賠償責任,對方承擔2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對方承擔40%的責任;
4.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對方承擔60的責任。
5.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6.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的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之間發生事故的:
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6.屬於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視具體情況確定雙方的賠償責任;
7.屬於不能認定事故責任的,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三、非機動車之間、非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事故的,按第二種情況承擔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三、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輕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致人輕傷的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我們在生活中遇到法律問題時,可以通過運用法律知識或者是相關專業人員的幫助來解決,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上述的文章內容中已經對盜搶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賠償責任是什麼樣的?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對於該問題如果還有其他疑問的話,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