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保險公司不認可傷殘等級怎麼辦?

交通事故賠償保險公司不認可傷殘等級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賠償保險公司不認可傷殘等級怎麼辦?

1、保險公司對傷殘鑑定有異議,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決定是否採納鑑定,保險公司對原鑑定意見有異議,並能提出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的或法律規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重新鑑定的,可以重新鑑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重新鑑定:

(1)原司法鑑定人不具有從事原委託事項鑑定執業資格的;

(2)原司法鑑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範圍組織鑑定的;

(3)原司法鑑定人按規定應當迴避沒有迴避的;

(4)委託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對原鑑定意見有異議,並能提出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的;

(5)法律規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重新鑑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鑑定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的資質條件,一般應當高於原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

二、保險公司該如何應付騙賠行為?

1、以積極的行為決定是否採信。

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法律既然為保險人提供了彌補可能損失的手段,那麼保險人應提高現場查勘率,掌握第一手資料。

一方面,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具前起到監督作用,另一方面在事後作為理賠審查的材料,為不採信提供“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依據。這是保險人保護自己的最根本的手段。

2、完善自身的保險條款。

對於車輛和財產損失的核定,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對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與事實明顯不符,或重大不符的。

對涉及保險理賠範圍內的責任認定事宜,保險人有權依據事實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這是保險人保護自己的最直接的手段。

3、充分利用法律武器,打擊騙賠行為。

依據《保險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採取偽造、變造與保險事故有關的證明,資料和其它證據,或者指使、唆使、收買他人提供虛假證明、資料或者其它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根據法律的規定,公民、單位等在購買機動車之後,都需要繳納強制保險。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保險公司一般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若是事故當事人一方、或者是多方殘疾,但是負有賠償義務的保險公司,對於鑑定的傷殘等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