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後保險公司賠完錢,受害者可以找誰追償
交通肇事後,保險公司先行賠付受害者,賠付後不足,受害者可以找事故責任方追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發生交通事故如何理賠第一步:
報案在報案時,要做的事有:
1.帶上您的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
2、開上您的車到保險公司。
3、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
做完這三件事,將得到二聯《車輛出險登記表》和一張《出險通知書》。
《車輛出險登記表》一聯交給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另一聯供填寫《出險通知書》和領賠款時使用;
《出險通知書》填好後,連同其他索賠單證一起交回保險公司。
第二步:
交通隊結案並開具事故證明在受傷者痊癒後,便可以約對方一起去交通隊結案了。
結案時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雙方的責任。
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過細計較責任,反正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
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則一定要據理力爭,因為這關係到交通隊對您的罰款多少、是否吊扣駕駛證,有時還會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責任。
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駕車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責任,所要爭的是責任的大小。
2、審查對方要求賠償的項目。
一定要審查對方的賠償要求是否合理,對於不合理的要求不應該賠,保險公司不會賠,交通隊也不會要求賠。
審查的依據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它是交通隊處理事故的依據,也是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依據。
關於賠償項目,可以查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或問保險公司向對方支付的賠款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全部賠償。
3、賠償對方損失同時索要有關單證。
在肇事雙方各自應付的責任和應予賠償的項目確定以後,就需要向受傷者支付賠款。
4、向交通隊索要《事故證明》和《經濟賠償執行憑證》。
《事故證明》要求寫清雙方所負責任和賠償方式。
《經濟賠償執行憑證》要求寫清具體賠償項目和賠償金額。
這兩個單證有保險索賠時缺一不可。
交通肇事後保險公司賠完錢後,受害者可以找誰追償交通肇事保險公司賠償後不足部分,按照交警給予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由責任者就剩餘部分進行賠償。
要是受害者遇到肇事者不肯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建議可以諮詢本站網上相關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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