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房產證需要的手續有:
1、蓋章的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户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税完税或減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34條的規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