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房二賣合同是否有效
出現一房二賣的情形時,並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但如果一方無法辦理房屋過户登記的,可以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要求賣方返還購房款,並且賠償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合同效力與物權變動區分】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一房多賣可以主張哪些賠償
1、如果買主與房地產開發商的合同是有效的,那麼該買方享有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權利;
2、要求房地產開發商承擔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
3、要求房地產開發商承擔違約損害的賠償責任,或者負擔買方為簽訂這份合同造成的損失,即合同法中的“締約過失責任”;
4、要求房地產開發商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一房二賣的,並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效力,如果一房多賣造成一方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可以申請解除合同,並且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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