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承租人能支付承租人所欠租金嗎
承租人拖欠租金次承租人可以代替支付。
我國法律規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二、拖欠房租能起訴承租人的標準是什麼
只要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拖欠房租,經過催告仍不支付的,不管金額多少都可以起訴。一般情況下,雙方當事人簽訂租房合同之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如果承租方的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出租方還可以請求法院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承租人可以拿到補償。
拆遷是指取得拆遷許可的單位,根據城市建設規劃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和附屬物,將該範圍內的單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並對其所受損失予以補償的法律行為。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公租房進行拆遷的,承租人可以獲得的經濟補償是拆遷安置補償款,補償的具體數額由承租人與拆遷部門協商。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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