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濟仲裁申請書

北京市經濟仲裁申請書
北京市經濟適用房申請標準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户籍時間滿3年,且年滿18週歲,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準。


第六條,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係,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第七條,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


第八條,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