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流程是什麼
1.徵收集體土地流程可以簡單概述為以下步驟:
(1) 發佈擬徵地通告。
(2)徵詢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3) 地籍調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記
(4) 擬訂“一書四方案”組捲上報審批。即由市、縣級國土部門根據徵詢、聽證、調查、登記情況,按照審批機關對報批材料的要求擬訂建設用地説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供應土地方案,並組卷向有批准權的機關報批。
2. 徵地實施程序
(1) 徵收土地公告
(2) 徵地補償登記
(3)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制訂、公告、聽取意見(聽證)並修改
(4)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批
(5)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
(6) 補償安置方案的具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