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糾紛的時效勞動部門的説法是錯誤,勞動關係存在期間的工資問題是不受訴訟時效(是1年而不是2年)的限制的。但是,勞動合同法關於一年內不簽訂勞動合同是從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所以你只能從該時間起主張雙倍工資。對此,你可以直接想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