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差額徵税

契税差額徵税
知識產權代理服務可以享受差額徵税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通知》(財税〔2013〕106號)附件二《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一、試點納税人[指按照《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税的納税人]有關政策……(四)銷售額。5.試點納税人提供知識產權代理服務、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和代理報關服務,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託方收取並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後的餘額為銷售額。"因此,試點納税人提供知識產權代理服務可以按上述文件規定實行差額徵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