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工資基數補充協議

公司加班工資基數補充協議
加班工資基數補充協議
加班工資的計算以職工所在的崗位(職位)相對應的標準工資為基數。標準工資難以確定的,按以下方式確定計算基數:(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為基數;(2)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的單位,以職工本人的崗位工資與技能工資之和為基數;(3)崗位、技能工資難以確定的,以上月職工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工資為基數,同時應扣除績效、獎金和物價補貼;難以區分工資、獎金、物貼等項目的,以職工上月實得工資的70%為基數。上述計發基數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計發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