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科病退和工傷職責

鑑定科病退和工傷職責
檢驗科崗位職責
1.完成上級和技術指導部門下達的疾病預防控制和科研任務,提供有關檢測數據。 2.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監測調查、信息收集和結果報告。 3.開展病原微生物常規檢驗和常見污染物、毒物和化學污染因素的檢驗。 4.承擔衞生行政部門委託的與衞生執法相關的檢驗任務,包括食品、化粧品、水質和涉水產品等健康相關產品的微生物檢驗;作業場所、公共場所和生活居住環境中有毒有害因素的檢測;寄生蟲病的檢測;飲用水和水源水的水質分析。 5.承擔從業人員體檢和職業健康體檢的相關檢驗工作。 6.按標準規定的各項檢驗程序、規範進行檢驗,搞好實驗室質量控制體系的管理。 7.負責檢驗儀器、設備的管理。負責本科室各種試劑、劇毒品、危險品和菌(毒)種的管理。 8.負責實驗室各項制度、措施的完善、實施、督促和檢查工作。 9.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