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未變更法人如何處罰
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後,未辦理變更登記的,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第六十八條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
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其中,變更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公司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備案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辦理;
逾期未辦理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法定代表人變更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變更登記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變更登記附表——董事、監事、經理信息》(公司加蓋公章);
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或經理變動的,應按《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備案提交材料規範》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複提交;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應當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或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6、法定代表人變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還應提交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以及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或者會議決議;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
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後,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
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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