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什麼意思?

最低工資標準是什麼意思?

法律規定單位給員工發放的工資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那最低工資標準是什麼意思呢?勞動者付出勞動,單位應該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工資,但是如果單位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怎麼辦?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最低工資標準是什麼意思

工資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一般包括獎金和一些補貼。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年調整一次。

《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單位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怎麼辦?

(1)責令限期補發。對於支付職工的工資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企業限期補發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的欠付數額的工資。

(2)責令支付賠償金。

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的企業,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向職工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按以下標準:一是欠付數額不足最低工資標準25%的,支付欠付數額20%的賠償金;二是欠付數額為最低工資標準25%以上,不足50%的,支付欠付數額50%的賠償金;三是欠付數額為最低工資標準50%以上的,支付欠付數額100%的賠償金。

(3)罰款。用人單位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期限內仍不補發欠付職工的工資或者賠償金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情節,按每欠一人次,處以欠付數額2~5倍的罰款。

實踐中不少單位會拖欠勞動者工資甚至是剋扣勞動者的工資,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單位也有不少。不管如何,勞動者付出了勞動,就應該獲得相應的工資報酬。單位如果存在剋扣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行為,肯定會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在權益受損時,要懂得維權,如果不知道如何維權,不妨諮詢勞動爭議方面的專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