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到期不想續簽可以辭職嗎?

關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同大家都知道,如果解除了勞動關係的,勞動合同就再也不能約束雙方當事人了,其合同也就失去了本來的效力,那麼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續簽之後效力又會繼續,但是如果合同到期不想續簽可以辭職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如果合同到期不想續簽可以辭職嗎?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不續簽的可以立即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依法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即可走人。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按照最新的裏,是沒有特別約定勞動者不續簽勞動合同,一定要提前通知公司的。所以,如果勞動者不提前通知不續簽勞動合同,是不違反的。但站在職業道德的角度上,如果勞動者不打算續簽勞動合同,還是應該提前通知公司,以便於公司提前安排人員交接工作,也利於勞動者在合同到期時的離職手續辦理。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早整理的關於如果合同到期不想續簽可以辭職嗎的相關資料,關於合同的續簽問題以及辭職問題在勞動法當中是有明確規定的,合同到期之後勞動者不想續簽的話是可以直接走的,不用再辭職,如果大家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在線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