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屆生簽了合同想毀約必須付違約金嗎?
應屆生簽了合同毀約也不是必須支付違約金,勞動者須交違約金的兩種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以下兩種情形,用人單位可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如下: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
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户中。
6、社會保險約定
7、不要籤空白合同
8、勞動合同蓋章後,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
三、勞動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一般具有以下條款:
(一)是勞動合同的期限。
(二)是工作內容。
(三)是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是勞動報酬。
(五)是社會保險。
(六)是勞動紀律。
(七)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八)是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九)勞動合同解除後雙方的附加義務
事實上,所謂的應屆生在跟用人單位正式簽訂了勞動合同以後,就擺脱了過去學生的身份,將以勞動者的身份正式投入到工作中,所以,看在待勞動關係當中的很多問題的時候不能再以學生的思維去思考,要了解一下勞動關係方面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