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應當以什麼形式作出呢

對一項要約作出承諾即可使合同成立,因此承諾以何種方式作出是很重要的事情。一般説來,法律並不對承諾必須採取的方式作規定,而只是一般規定承諾應當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作出。所謂明示的方法,一般依通知,可以口頭或者書面表示承諾。

承諾應當以什麼形式作出呢

一般説來,如果法律或要約中沒有規定必須以書面形式表示承諾,當事人就可以口頭形式表示承諾。所謂默示的方法,一般按照交易的習慣或者當事人之間的約定,要約人儘管沒有通過書面或者口頭方式明確表達其意思,但是通過實施一定的行為和其他形式作出了承諾。如甲寫信向乙借款,乙未寫回信但直接將所借款如數寄來。緘默是不作任何表示,即不行為,與默示不同。

默示不是明示但仍然是表示的一種方法,面緘默與不行為是沒有任何表示,所以不構成承諾。但是,如果當事人約定或者按照當事人之間和習慣做法,承諾以緘默與不行為來表示,則緘默與不行為又成為一種表達承諾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