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築公司分包是否合法呢
建築公司分包不一定合法,看情況分析。分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後,將其承包範圍內的部分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行為。
建築公司分包,符合以下條件是合法的,否則違法:
一、在總承包合同中約定可分包或經發包人同意或者認可;
二、總承包人發包給分包人的工程是總承包工程中工程主體結構以外的部分工程;
三、分包人須具有相應資質條件;
四、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築法》第二十九條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分公司籤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在總公司的授權範圍內籤的合同有效;如果超過總公司的授權範圍簽訂合同的,則屬於無權代理,其簽訂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如果經過總公司的追認,則該合同有效;如果總公司沒有進行追認的,則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分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資格
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分公司屬於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
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對於建築公司分包是否合法呢的問題的答案,上述文章內容中已經作出了詳細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是需要對相關的法律知識進行了解的,這樣才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本站網專業律師。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