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買什麼保險

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買什麼保險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的規定來看,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買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這五個社會保險。
其中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支付,其他三個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比例繳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