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税法的決定通過,起徵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徵點和税率。計算方式如下:應納税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徵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