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衞和緊急避險的相同點是什麼

正當防衞和緊急避險的相同點是什麼

不得不説正當防衞與緊急避險之間其實有不少相似的地方,這也就導致一些人無法區分開這二者。那究竟正當防衞和緊急避險的相同點是什麼呢?而要區分開正當防衞和緊急避險,肯定就要搞清楚他們的區別在哪裏,下文中本站小編就這兩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正當防衞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但這是有條件的。

1、正當防衞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2、正當防衞是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而不能針對案外第三人;

3、正當防衞不能超過必要限度,“正當防衞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所謂“正當防衞超過必要限度”主要是指正當防衞人不需採用激烈的手段即可制止不法侵害的;不法侵害行為已經結束;不法侵害行為已自動中止。如果在這些情況下防衞人實施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衞和緊急避險的相同點是:

(1)行為的目的相同,都是為了保全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

(2)行為得以正當化的前提條件相同,即都存在威脅法律所保護的利益的危險、侵害存在。

(3)行為的結果有相同之處,就是都對合法權益造成損害。

(4)競論緊急避險還是正當防衞,只要沒有過當,都是法定的正當化事由。

(5)即便過當,無論緊急避險還是正當防衞,在刑罰的處罰上,都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緊急避險與正當防衞又有不同之處:

(1)在本質上説,緊急避險是一種“正對正”的關係,而正當防衞是一種“正對不正”的關係。緊急避險是損害一種合法權益而保全另外—種合法權益。而正當防衞是針對不法的侵害而為的緊急防衞行為,其損害的是不法的侵害行為。

(2)前提條件不同。緊急避險以緊急危險的發生為前提,而正當防衞是以存在他人的不法侵害為前提。

(3)行為的條件不同。緊急避險行為只能在“不得已”的條件下才能進行,而正當防衞則沒有這一條件的限制。

(4)行為所針對的對象不同。緊急避險所針對的對象是與造成危險沒有關係的第三者,而正當防衞所針對是不法侵害人本人。

(5)行為的方式不同。緊急避險的行為一般多為消極的逃避危險的行為,而正當防衞行為是對不法侵害人的積極的防衞行為。

(6)行為的限度條件不同。緊急避險造成的損害不能大於所要保全的利益,而正當防衞造成的損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大於不法侵害所可能造成的損害。

上文中小編已經作出了介紹。但現實中可能出現防衞過當的情況,此時就需要防衞人承擔一定的責任,不過此時也是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的。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