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不交查封夫妻房產後該房產還可以借貸嗎?

一、罰金不交查封夫妻房產後該房產還可以借貸嗎?

罰金不交查封夫妻房產後該房產還可以借貸嗎?

罰金不交查封夫妻房產後該房產就不可以借貸了,跟據《刑法》第53條規定:“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根據這一規定,罰金的繳納期限,應當根據犯罪分子的經濟狀況和繳納的可能性確定。對於期滿不繳納的,包括未繳納完畢的,由人民法院適時以適當的方式強制繳納。

二、刑事罰金執行異議如何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對刑事罰金執行的異議的,異議人可以向負責執行的法院提出書面申請,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

三、罰金特徵

罰金具有以下特徵:

(一)罰金與沒收財產一樣,都是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採取的強制性財產懲罰措施。

(二)按照我國刑法“罪責自負,反對株連”的原則,罰金同沒收財產一樣,也只能執行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不能執行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後有的財產。

(三)罰金的範圍只能是強制犯罪分子繳納個人所有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如果沒有錢款,可以對其擁有的合法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變賣、拍賣措施,用變賣、拍賣的錢款折抵罰金。

(四)罰金的繳納是在法院的判決生效之後,涉及的是刑罰的執行問題。

只有實施了違法行為的一方拒絕繳納罰金,也不通常合法的途徑申請法院減免或分期交納罰金,當地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情況之下會凍結夫妻的房產等共同財產。這是由於罰金的繳納具有強制性,並不是違法者聲稱沒有能力繳納就可以免除繳納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