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安港務區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西安港務區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2021年西安港務區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西安市關於港務區徵地補償標準如下:

根據《西安國際港務區管理委員會徵地補償公告》(西港徵告字〔2020〕1號)第三條的規定:

(一)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此次徵地範圍內徵收每畝77142元。

(二)青苗、種植專業户補償費、其他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此次徵地涉及的青苗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參照《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西安國際港務區項目建設徵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灞政發〔2009〕121號)執行;鄉鎮企業拆遷補償費、按照評估結果支付。

(三)本項目徵地實施如遇上級批准公佈徵地補償標準的新規定,從其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政府為了經濟發展,為了國民利益,徵收了人們的土地,如果後續有補償糾紛,人們對補償不認可,那麼可以去申請仲裁和法院訴訟來解決。西安港務區徵地補償標準如上文所述,可以看出徵地補償人們的方式有很多,不僅侷限於貨幣補償,只不過貨幣是大家廣泛接受的一種補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