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土地賠償規定是怎樣的?

國家土地賠償規定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國家徵收土地補償金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着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
徵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徵地賠償包括:
1、土地補償費;
2、土地徵收的安置補助費;
3、青苗補償;
4、其他附着物的補償。法律依據:【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賠償。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