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證轉讓費用都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證轉讓費用包括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讓金;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土地開發費。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什麼用
集體所有的土地如果要用於非農業建設,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獲得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只有獲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將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才是合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統一登記。
三、土地使用證變更名字需要哪些材料
土地使用證變更名字需要的材料有:
1、原土地使用證(原件);
2、新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
3、房屋買賣合同(複印件);
4、房屋契税、出讓金(複印件);
5、身份證或户口本(複印件);
6、宗地圖。
土地證的更名和過户的流程都是一樣的,要先把土地證對應的房產證先進行過户或更名後,再辦理土地證的過户或更名。
辦理土地證相關程序如下:
(一)土地登記申請;
(二)地籍調查;
(三)權屬審核,各級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有效證明文件;
(四)註冊登記;
(五)核發或者更換、註銷土地證書;
(六)材料齊全,經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符合發證標準條件的:初始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土地其他權利登記及變更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完成。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
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徵用的原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條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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