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協議可以更改嗎

房屋拆遷協議可以更改嗎
如果滿足變更條件的,拆遷協議是可以申請變更的。
超越代理權限訂立的合同、採用不合理的手段,如以欺詐、脅迫手段簽訂的協議是無效的,可以更改。
如果簽訂的拆遷協議不符合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於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批准文件規定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無效。
此外,簽訂主體若沒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也可更改。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並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