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可以要求政府信息公開麼?

一、公民可以要求政府信息公開麼?

公民可以要求政府信息公開麼?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三條規定:除本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二、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有哪些注意事項?

1、根據信息公開指南內容,選擇信息公開申請方式:郵寄或網絡均可,最好是郵寄。

2、在信息公開頁面里根據要求下載申請表,填寫的時候,注意,如你申請某一個單位公開若干個資料,公開幾個資料就要填幾張申請表。如果涉及私人信息,還要附上身份證和户口本複印件。

3、寄信時務必留下寄出證據,拍照、寄掛號信的收據等。一定是掛號信或者EMS。

4、離郵局近的話,記得帶着掛號信的收據到郵局查詢寄出進度。根據公開要求,15日內必須給回覆,否則就可以去行政複議這個單位了。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是什麼?

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佈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閲場所,並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機關製作的政府信息,由製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由此可見,政府信息公開分為應該公開的部分和依照申請公開的部分。個人和單位可以因為生產生活的需要,申請要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程序也比較簡單,登陸政府信息公開網找到相應頁面,如實填寫自己需要的信息,並附上個人身份證資料即可,順利的話在15天內就可以得到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