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的認定和拆除流程如何進行?

違建的認定和拆除流程如何進行?
律師解析:違章建築的認定和拆除程序有法律規定。違章建築不論是認定還是拆除,都應當由專門管理部門進行。違章建築一般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築,徵收部門對違章建築進行認定,主要是調查建築的行政許可情況,及違建房屋所有人的基本情況。如果違章則需要進行處理。處理一般採取限期整改或拆除及強制拆除兩種方式,強制拆除要求規劃部門下發強拆文書,下發給當事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