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交換條件是什麼?

公租房交換條件是什麼?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買的公租房想交換,公租房交換條件是什麼?

 您好,關於公租房交換條件應滿足: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遷;  2、與原承租人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員;  4、與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沒有其他住房。  公租房變更承租人準備材料  (一)申請人户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圖章;  (二)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四)户籍遷出本市的,提交户籍註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簽訂的同意過户協議公證書;  (六)過户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