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運輸車輛租賃合同通用版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渣土運輸車輛租賃事項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與地點 ____縣金峯萬象廣場二期土方工程。 二、渣土運輸車輛的要求: 每台車平車廂必需達到18方,第三者責任險必須買足50萬元,證照齊全。 經甲乙雙方商定每台車按90元起步,每公里加10元。 三、付款方式: 壹千車結款七百車乙方以打收條的形式為收款方式,乙方不承擔税後。 四、租賃時間: 1、渣土運輸車輛的燃油費由甲方負責。 2、渣土運輸車輛的維修費、司機工資、生活費由乙方負責。 3、乙方要確保安全施工,要按安全規範進行施工,杜絕一切交通事故的發生。如發生一切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4、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如不聽從甲方指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給予每次雙倍的罰款。 5、乙方的運輸車輛的規格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場,如違反甲方有權將不合格的車輛退還乙方,並承擔甲方在此期間的工期損失及其他直接經濟損失。 6、租賃期內,甲方對所租車輛有使用權,甲方有權將所租車輛以一個施工工地調往另一個施工工地(必須在本標段內)。 7、乙方必須保證所簽訂車輛到場後進行運輸作業,否則給甲方造成的各項損失按預支的 元返還補償甲方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合同履行 甲方在保證按合同支付乙方車輛運輸費的情況下,乙方必須履行合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結清尾款之日合同終止。 七、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合同將自動解除,甲方將結清乙方之前的所有費用。 八、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