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事故中受重傷醫藥費怎麼給
實際中很多人都知道安全事故中受傷,或是就一般的人為侵權傷害,都可以主張賠償醫藥費。不過,對於這筆費用的具體賠償是由以下的材料認定:
1、進行治療的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2、進行治療的醫院出具的單據,具體是醫藥費、治療費和住院費的單據;
3、進行治療的醫院出具的個人病歷、處方認定書。所以,在主張對方賠償醫療費時,就從以上幾種材料確定。當然,如果對方拒絕支付的,那麼可以積極去法院起訴解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一人受重傷安全事故如何處罰
造成一人受重傷的事故是屬於一般安全事故,對涉事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十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並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一)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二)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三)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應當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接到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
必要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最後,在實踐中有些人因為不知道醫院出具的單據的重要性,沒拿或是遺失等都會導致無法確定具體的醫藥治療費,那麼就會遭受相應的損失,所以在安全事故中受到重傷的,因為個人過失沒保存好相應材料的,那麼可以選擇委託法醫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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