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過户需要提供:①新、原户的身份證明資料;②用電地址產權權屬證明資料;③如需更繳費信息,還需提供新賬號的開户人身份證明材料、銀行存摺或銀行卡、開户證明(開户許可證)。④所需資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經客户核實與原件相符並簽名的複印件1份,非個人用户應在複印件上加蓋公章。《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