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崗之後因不適應

調崗之後因不適應
什麼人不適應死刑
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