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使用70年

土地證使用70年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聽別人説土地證使用年限只有70年,那70年後怎麼辦啊?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土地交易中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土地使用權指所有者依法對土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權利。
有關土地證使用年限的規定如下:
一、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二、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三、教、科、文、衞等帶有福利性質的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四、商、娛、旅等盈利性項目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五、其他綜合類性質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