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上幾天班

勞動法規定上幾天班
勞動法規定一週上多少天班
1、《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但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自1995年05月01日起,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