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中兼職和全職的區別

勞動法中兼職和全職的區別
勞動法中兼職和全職的區別是什麼

1、全職需要加入用人單位一方,成為其成員,雙方構成勞動關係;兼職不需要加入用工方,雙方彼此獨立,雙方構成勞務關係。


2、全職一般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兼職通常可以和數家用工方建立勞務關係。


3、全職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承擔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的部分,兼職用工方不必承擔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4、全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關係較鞏固,持續時間長;兼職個體與用人方關係不穩固,持續時間不定。